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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载] 关于『精灵宝可梦』有关信息

关于『精灵宝可梦』有关信息

只贴情报,不作评论。如有更多消息将随时更新。
1. 龙漫在2011年1月号的新闻公告中公布『2011年《龙漫》2月号,随着新连载的开启,神奇宝贝将更名为精灵宝可梦,《精灵宝可梦特别篇》D·P篇为你带来全新历程。』

2. Twitter用户@snowvoice在今年11月30日提到『因某种原因,大陆正版《神奇宝贝》明年将更名为《精灵宝可梦》』。

3. 简体中文域名『精灵宝可梦.com』『精灵宝可梦.net』『精灵宝可梦.org』『精灵宝可梦.biz』已由Nintendo America Inc(任天堂北美公司)在2010年12月8日注册,且指向pokemon.com官方网站。

4.来自@snowvoice的消息:『Well,据说是日本想拓展“神奇宝贝”在中国的业务,但发现这个名称已经被不相关的企业注册了,所以只能换名字╮( ̄▽ ̄")╭。』
* 经过在中国商标网站查询,[神奇宝贝][宠物小精灵][口袋妖怪][口袋怪兽]均为任天堂株式会社在中国大陆申请的商标,而[精灵宝可梦]未见查询结果。
补充回复:但图书和平面出版物的商标权却被注册掉了,你可以细看那个网站里的此商标的注册公司的详细类别,在福建省晋江市小兄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提交的“神奇宝贝”里面有图画、文具之类的。任天堂只是注册了电子游戏类吧

5.龙漫1月号相关扫描图:http://mudkip.me/I3S3

6.龙漫社区管理员在论坛的回复: 早已预知改名后可能引发大家的不满和愤怒,虽然一直向领导申请发出改名的声明和原因,但考虑到一些尚未确定的因素,本着为大家负责的态度,暂且不能对改名一事做出正式声明。
神奇宝贝在《龙漫》刊载以来,一直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,也是编辑部很重视的一部作品。对于这次的改名,小编从个人角度讲,和大家的心情是一样的。但是希望大家也理解,由于这部作品是引进作品,我们要尊重权利方的决定。注册神马的,果然要先下手……
虽然名字更换,但是作品的内容还是一如从前,相信喜欢这部作品的粉丝们(包括小编)会逐渐适应新名字,主角和宝可梦们的历险依旧会带给我们快乐和动力,对吧?
希望喜欢这部作品的各位不要再发出过激的言语,2月的宝可梦连载可能会有小惊喜。
既然不许发官方声明,暂且把这些话看成是一位普通宝可梦粉丝的真心话吧,相信大家会和我们一起携手度过这段适应期。
其他相关帖子,暂时就不回复了,我要说的都在这里了,希望看到的龙爪和各位版主能理解编辑部的良苦用心。


7.特别篇作者日下秀宪就此事的回复:『なぜ変更に?』(为什么更名了?)『調べてみよう』(我会去调查)『複数のアジア圏読者から同じ内容の訴えがくるなあ』(多为亚洲圈读者告诉了我同样的内容)
请理性回复,勿进行骂战或违规内容: )
8.龙漫官方新浪微博在12月29日发布:『就像当年“机器猫”更名为“哆啦A梦”一样,“宝可梦”也是音译而来,是由日文中的“ポケモン”(pokemon)演绎出来的。这是版权方出于多种考虑而作出的决定,希望读者们能像当初接受“哆啦A梦”一样接受“宝可梦”!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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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喝神! 热度 -1 这种坟就别挖了 2013-2-10 20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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